首页 > 辽阳律师 > 员工因个人事务不参加,可以旷工吗?

员工因个人事务不参加,可以旷工吗?

admin 辽阳律师 2024年03月25日
您好,特殊时期建议积极协商处理,是否有签订合同呢?是否有正常发放生活费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申请劳动仲裁。、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下列情况属于旷工: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,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;或者请假未被批准就擅自缺勤。劳动者旷工的,单位可依法给予其处罚;情节严重的,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者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,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、履行劳动义务。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友情链接: 阜阳颍泉区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太康县律师 杭州律师手机号 阿坝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沂水县律师 武汉律师 乌海律师 海南律师 玉溪律师 定西律师 奉新县律师 马鞍山雨山区律师 义乌市律师 南安市律师 陆丰市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兴化市律师 固始县律师 天津律师 杞县律师 宜宾律师 威海律师 遵义律师 九江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西安律师 宁波律师 新乡律师